各縣(市、區)總工會、市直及省屬駐酒各單位工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總工會《關于廣泛開展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甘總工發〔2009〕27號)精神,經市總工會研究決定,在全市工會組織和廣大職工中廣泛宣傳職工互助保障計劃,鼓勵和組織職工積極參加互助保險,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全國總工會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開辦的“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等險種,是一種花錢少保險系數大的互助保險,能為遭遇意外和不幸患病的職工提供醫治必要經濟支持和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各級工會要利用各種形式和載體進行廣泛宣傳,做好具體的動員發動工作,使廣大職工充分認識職工互助保障計劃的重要意義,了解各種互助保障計劃的內容、參加條件、有關手續、互助費用和所享受的待遇,引導職工積極參加,提高抵御風險的能力。 2、精心組織,積極籌措保險經費。職工互助保險是一項長期、細致的工作,各級工會組織要認真部署、精心組織,按照通知要求,大力開展職工互助保險,使更多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成為職工互助保險的受益者。要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使職工互助保險經費盡可能納入本單位、本企業經費預算之中。根據企業實際可以采取本單位、本企業承擔,職工個人承擔或單位、企業、工會、職工個人共同承擔等多種方式籌措保險費,有條件的單位要積極爭取困難職工的保險費由本單位、本企業給與大力支持并支付,做到??顚S?。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險種,盡可能地覆蓋到全體職工。 3、加強領導,將此項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各級工會組織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保障職工健康權益的一項具體措施,作為工會組織拓展工作領域、創新工作方式,為職工辦實事辦好事的重要內容,將此項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切實抓緊抓好,要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此項工作,按要求做好投保登記、統計、收費及投保人員資料檔案建立等工作,為順利開展工作打好基礎。 市總代辦處代辦員:張莉 聯系電話:15095683599
附件:1、《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2、《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3、《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4、《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5、《在職職工子女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
為了配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施,發揚工人階級團結友愛、互助互濟的優良傳統,緩解職工患病住院后個人自付部分醫療費的經濟負擔,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推出《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參加條件和辦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都可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向本會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計劃。 第二條 參加手續 1、填寫“參加在職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計劃申請書”一份,由參加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2、提供按辦事處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會員名單”一式二份,由投保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3、本單位本月或上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社會保險費收款票據復印件; 4、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全體在職職工花名冊; 5、首次參加職工需一次性交納會費10元,取得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資格。已取得會員資格的,可直接參加本計劃。 第三條 互助保障期限 本計劃互助保障期限為一年,自辦事處接受參保并且收到互助費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一年期限屆滿當日二十四時止,首次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在交費30天后開始享受本計劃第五條規定的領取互助金的待遇?;ブU掀跐M后,符合參加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繼續參加本計劃將不再受上述30天期限的限制。 延期辦理續保手續的,將重新執行上述30天的期限。(參加單位在續保時,參加人數仍不得少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職工總數的70%,且不少于50人,其中50人以下的單位必須達到100%)。 第四條 互助費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每人交納互助費68元。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于對患病住院職工的扶助,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不論是否已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第五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在互助保障生效后,會員因住院治療并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發生自付醫療費時,可以領取下列兩項互助金: 第六條 下列原因會員不享受第五條規定的互助金 發生以下情況,本會不承擔支付醫療互助金責任: 4、不屬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內的個人自費醫療費用; 第七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參加本計劃的互助金受領人為會員本人。 第八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及其所在單位工會、本計劃代辦員必須在會員住院治療結束的3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否則,造成無法判定事實引起的相關責任由參加單位、會員本人承擔。 5、本會認為必要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九條 其它規定事項 1、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本人身故,保障責任終止。 4、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2010年4月1日
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職工因患上重大疾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特推出《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限內會員享有在首次發現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領取一定數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職工治療、康復費用的不足。 第二條 參加條件和辦法 凡本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向本會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計劃。 本會只接受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在職職工參加本計劃,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在職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在職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人數的60%。在職職工人數少于10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且參加人數不低于20人。 第三條 參加手續 申請參加時,參加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按辦事處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會員名單”一式二份,由參保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2、首次參加職工需一次性交納會費10元,取得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資格。已取得會員資格的,可直接參加本計劃。 第四條 互助保障期限 本計劃的互助保障期限為三年,自辦事處接受參保并且收到互助費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三年期限屆滿當日二十四時止。 第五條 互助費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每人交納互助費66元。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于對患病職工的扶助,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無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內職工最多可以參加四份本計劃。同一計劃書內職工參加份數需相同。 第六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首次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在互助期生效30天后90天內(含本數)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可以一次性領取慰問金500元,不再享受領取互助金待遇。 2、在互助期生效90天(不含本數)后,會員首次發現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1)、可以領取5000元的治療費用互助金。 (2)、因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首次住院治療的,根據住院治療的時間,按照每月600元的標準領取最多6個月的生活補助互助金。 住院不滿一個月(30天)的,可以按照300元的標準領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補助互助金。 住院時間按照治療機構出具的完整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3)、按照職工單位勞資部門提供的證明,首次患病在家連續休養超過1個月的(按照23個工作日計算),可以一次性領取1500元的休養康復互助金?;疾『蟛∏榉磸桶l作斷續休養的,不累計計算休養時間。 在三年的互助保障期限內,患病會員只能領取一次休養康復互助金。 互助保障期滿后,符合參加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繼續交納互助費參加本計劃將不再受上述90天期限的限制。 第七條 十一種重大疾病的范圍 本計劃所指的重大疾病包括以下11類: 1、急性心肌梗塞:指由于心肌供血血管發生急性嚴重供血障礙,導致心肌細胞突然大片缺血壞死,出現心衰、休克、需要手術或介入治療,其診斷必須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典型的胸痛癥狀;最近心電圖的異常變化顯示有心肌梗塞;心肌酶有異常增高。 2、冠狀動脈搭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指為治療冠狀動脈疾病而必須接受心臟外科冠狀動脈血管搭橋(旁路)手術。 須經心臟內科心導管檢查,患者有持續性心肌缺氧造成心絞痛,并證實冠狀動脈有狹窄或阻塞情形,必須接受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 3、惡性腫瘤:指組織細胞異常增生的惡性腫瘤,一般經病理檢驗或血液病檢查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國際疾病傷殘及死因分類標準”屬于惡性腫瘤的疾病。但以下疾病除外:第一期何杰金(HODGKIN)氏??;各種原位癌;除惡性黑色素瘤以外的各種皮膚癌。 4、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指因兩個腎臟慢性且不可復原地衰竭(肌酐清除率小于15%),而且必須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療。 5、重要器官移植:指被保障人接受腎臟、心臟、肺、胰臟、肝臟或骨髓移植,其他器官或組織的移植不屬于本計劃保障范圍。 6、白血?。?/strong>指惡性白血球過多癥,出現全身臟器轉移,經治療仍喪失勞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但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 7、顱內原發腫瘤手術:指對生長在顱腔內的腫瘤(不包括動靜脈瘤、肉芽腫、囊腫、血腫)施行開顱摘除手術(不包括伽馬刀等非開顱摘除手術)。 8、嚴重燒、燙傷:指燒、燙傷面積占30%以上(含本數);或者Ⅲ度以上燒、燙傷面積占10%以上;或者燒、燙傷面積雖然不足30%,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1)、全身病情較重或已有休克者。(2)、有復合傷、合并傷或化學中毒者。(3)、重度吸入性損傷。 9、截癱:指由于中樞神經系統或脊髓疾?。顾杌蚰X原發疾病,包括脊髓良性腫瘤、脊髓空洞癥、大腦癱、脊髓血管瘤)所致肢體感覺運動障礙及兩便功能障礙者。 10、多個肢體缺失:指因疾病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或踝關節近端(靠近軀干段以上)完全性離斷。 11、嚴重運動神經元?。?/strong>一組中樞神經系統及中樞神經系統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性側索硬化癥、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需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的條件。 第八條 下列情況不享受第六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在參加本計劃前已經或曾經患本計劃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種或多種; 2、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及存在其它各種欺騙行為的; 3、醫院誤診; 4、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濫用藥物、故意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患有上述11類重大疾病的; 5、由其它疾病轉移致使會員患本計劃所列疾??; 6、因醫療事故導致患有上述11類重大疾病的一種或多種的; 7、原子能或核能裝置的污染或輻射導致會員患本計劃所列疾病的任何一種或多種。 第九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參加本計劃的互助金受領人為參保會員本人。 第十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工會的本計劃經辦人員,必須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會員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一種或多種之日起10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患病情況證明; 2、會員的會員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由本會指定或認可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附有病歷、必要病理檢驗報告、血液檢驗及其它科學診斷報告的診斷書、手術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 4、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5、辦事處為證明患病情況需要由會員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本人患有本計劃所列的11類重大疾病中的一種或多種之日起,會員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要求。 2、本計劃所指的11類重大疾病依據國家有關疾病診斷標準判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2010年4月1日
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職工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特推出《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限內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會員的身體傷殘時,會員按照本辦法規定享有領取一定金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因身體傷殘導致的會員經濟困難。 第二條 參加條件和辦法 凡本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職工,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向本會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計劃。 本會只接受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參加本計劃,并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50%(含本數),并且不低于50人。不足5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 第三條 參加手續 申請參加時,參加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按辦事處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會員名單”一式二份,由參保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2、首次參加職工需一次性交納會費10元,取得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資格。已取得會員資格的,可直接參加本計劃。 第四條 互助保障期限 本計劃互助保障期限為一年,自辦事處接受參保并且收到互助費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一年期限屆滿當日二十四時止。 第五條 互助費 1、互助費的標準分為四個不同檔次,分別為26元、50元、74元、100元。為保證會員權益的公平性,對從事井下采礦、隧道施工、高空作業、山地地質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勞務輸出等高危險行業的職工,參加本計劃在享受領取互助金的同等權益時,交納互助費的檔次標準相應地調整為32元、62元、93元、124元。 2、參加本計劃的職工屬于列明的高危險行業的必須事先聲明,否則在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傷殘時,將按照實際交納互助費與應交納互助費的比例領取各項互助金。 3、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于對傷殘會員的撫助,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無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按照不同檔次交納互助費享受領取互助金的限額詳見附表。 第六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傷殘時,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2)會員因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療,傷殘程度達到《傷殘等級分類支付互助金標準》的,可以根據參加本計劃時選擇的互助費交納檔次和住院治療的時間不同,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最高不超過180天的生活補助互助金。 住院時間按照醫療機構提供的完整的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在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內,因同一次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需多次住院治療的,住院時間可以累計計算,按照累計住院天數計算實際領取互助金的時間。 (3)根據醫療機構提供的完整入院、出院記錄,首次住院連續治療的,傷殘程度達到《傷殘等級分類支付互助金標準》的,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不同金額按日領取最高不超過180天的住院補助互助金。 因傷情不穩定斷續住院治療,不累計計算住院治療時間。 2、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在事發后180天內身故,按照所選交費檔次對應的金額其家屬一次性領取身故和喪葬互助金。 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或者經搶救無效在事發后180天內身故,符合上款第(2)、(3)項規定的可以領取相應的互助金。 傷殘互助金和身故喪葬互助金不能兼領兼得。 第七條 下列原因造成身故或傷殘,會員不享受第六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患病、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2、會員故意行為,挑釁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3、會員接受治療、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或者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4、會員因遭受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5、原子能或核能裝置爆炸、污染或輻射造成的傷害; 6、在下列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者燒傷: ⑴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者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⑵會員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⑶會員因釀酒或者受酒清、毒品、管制藥物影響期間; ⑷會員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駕駛無有效行駛證或者駕駛與駕照不符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⑸會員從事潛水、跳傘、蹦極、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7、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各種欺騙行為的。 第八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第六條中規定的(1)、(2)、(3)項互助金由會員本人領取,第2項互助金由會員直系親屬或會員在參加本計劃時指定的受領人領取。 第九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會員本人、直系親屬、所在單位工會經辦人員必須在3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本人、直系親屬通過會員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事故發生情況證明; 2、會員的會員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應提交戶籍管理機關的戶口注銷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會員因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者永久性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應在結束治療后,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傷殘鑒定機構或者執法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6、辦事處為證明事故真相和傷殘程度確定需要由會員、直系親屬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條 其它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生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之日起,會員、直系親屬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要求。 2、本計劃所指的“工傷和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本計劃交費檔次及領取互助金標準(單位:元)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2010年4月1日
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女職工因患女性特殊疾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特推出《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享有在首次發現患有所列的8類女性特殊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時,領取一定數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職工治療、康復費用的不足。 第二條 參加條件和辦法 凡本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女職工,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向本會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計劃。 本會只接受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參加本計劃,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女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人數的60%。女職工人數少于10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且參加人數不低于20人。 第三條 參加手續 申請參加時,參加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按辦事處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會員名單”一式二份,由參保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2、首次參加職工需一次性交納會費10元,取得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資格。已取得會員資格的,可直接參加本計劃。 3、參保會員參保前二年內進行的婦科、乳腺體檢證明(須由二級以上醫院出具)。 第四條 互助保障期限 本計劃的互助保障期限為兩年,自辦事處接受參保并且收到互助費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兩年期限屆滿當日二十四時止。 第五條 互助費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每人交納互助費36元。會員交納的互助費是用于對患病職工的扶助,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無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在同一互助保障期限內職工最多可以參加兩份本計劃。同一計劃書內職工參加份數需相同。 第六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首次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在互助保障期生效30天后90天內(含本數),發現患有本計劃所列的8類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可以一次性領取慰問金500元,不再享受領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責任終止。 2、在互助保障生效90天(不含本數)后,會員首次發現患有本計劃所列的8類疾病對應的一種或多種原位癌時,可以一次性領取1000元慰問金,不再享受領取互助金待遇,保障責任終止。 3、在互助保障期生效90天(不含本數)后,會員首次發現患有本計劃所列的8類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時,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①可以領取1萬元的治療費用互助金。 ②患有下述8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根據住院治療的時間,按照每月800元的標準領取最多6個月的生活補助互助金。 住院不滿一個月(30天)的可以按照400元的標準領取不足月部分的生活補助互助金。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因患有下述8類疾病多次住院治療的,按照累計住院天數除以30天計算實際領取互助金的時間。 住院時間按照治療機構出具的完整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③患有下述8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可以一次性領取每份2000元的康復休養互助金。 互助保障期滿后,符合參加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交納互助費繼續參加本計劃將不再受上述90天期限的限制。 第七條 本計劃所指的女性特殊疾病包括以下8類: 1、原發性子宮頸癌; 2、原發性輸卵管惡性腫瘤; 3、原發性子宮內膜癌; 4、絨毛膜癌; 5、原發性乳腺癌; 6、原發性外陰癌、陰道癌; 7、原發性子宮肉瘤; 8、原發性卵巢癌。 第八條 下列原因會員不享受第六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在參加本計劃前已經或曾經患本計劃所指的原發性惡性腫瘤和原位癌中的任何一種或多種; 2、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存在其它各種欺騙行為的; 3、醫院誤診; 4、因酗酒、吸毒、艾滋病、濫用藥物、故意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患有上述8類重大疾??; 5、由其它疾病轉移致使會員患本計劃所列疾病的; 6、原子能或核能裝置的污染或輻射導致會員患本計劃所指的原發性惡性腫瘤和原位癌中的任何一種或多種。 第九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參加本計劃的互助金受領人為參保會員本人。 第十條 互助金的申請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及其所在單位工會本計劃經辦人員必須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會員患有上述8類疾病的10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患病情況證明; 2、會員的會員證、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由本會指定或認可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附有病歷、必要病理檢驗報告、血液檢驗及其它科學診斷報告的診斷書、手術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5、辦事處為證明患病情況需要由會員提供的材料。 第十一條 其它規定事項 1、自會員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本人患有上述8類疾病之日起,會員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要求。 2、本計劃所指的8類疾病的判定按照國家有關疾病診斷標準的判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2010年4月1日 在職職工子女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
為緩解職工因未成年子女遭遇日常生活中意外事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以下簡稱“本會”)特推出《在職職工子女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限內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身體傷殘時,會員可領取一定金額的互助金,用于照顧子女康復和緩解會員子女因治療導致的經濟負擔。 第二條 參加條件和辦法 凡本會會員,其子女未滿18周歲,身體健康,都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向本會在當地的辦事處(以下簡稱“辦事處”)申請參加本計劃。 為保證會員享有公平的權益,本會只接受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參加本計劃,并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有未成年子女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制職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50%(含本數)。同一單位職工未成年子女不足50人的必須100%參加。 第三條 參加手續 申請參加時,參加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按辦事處要求格式制作的“互助保障會員名單”一式二份,由投保單位工會負責人、經辦人簽章,并加蓋公章。 2、首次參加職工需一次性交納會費10元(參加本計劃只需單位職工成為本會會員,子女就可參加本計劃)。取得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資格。已取得會員資格的,可直接參加本計劃。 第四條 互助保障期限 本計劃互助保障期限為一年,自辦事處接受參保并且收到互助費之日的次日零時起至一年期限屆滿當日二十四時止。 第五條 互助費 參加本計劃的會員每人交納互助費50元?;ブ跐M后,會員無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內職工最多可以參加四份本計劃。 第六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1、在互助保障期限內,參加本計劃的直系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傷殘時,會員可以領取下列四項互助金: (1)、按照會員的直系未成年子女傷害程度的不同(詳見《傷殘等級分類領取互助金標準》)可以領取每份最高10000元的身體傷害互助金。 (2)、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住院治療的,根據其住院治療時間的不同,可以按照每月800元的標準領取最多6個月的康復照顧互助金。 住院不滿一個月的,可以按照500元領取不足月部分的康復照顧互助金。 住院時間按照治療機構提供的完整的入院、出院記錄核定。 在為期一年的互助保障期內,因同一次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需多次住院治療的,住院時間可以累計,按照累計住院天數除以30天計算實際領取康復照顧互助金的時間。 (3)、根據醫療機構提供的入院、出院記錄,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首次住院連續治療超過15天(含15天),可以一次性領取2000元的住院醫療費互助金。 因傷情不穩定斷續住院治療,不累計計算住院治療時間。 (4)、會員的直系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一次性領取精神撫慰和喪葬互助金20000元。 傷殘互助金和身故喪葬互助金不能兼領兼得。會員的直系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符合本條第(2)、(3)項規定的可以領取相應的互助金。 會員的直系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永久傷害領取前三項互助金后,在互助保障期內繼續享受其權利。 第七條 下列原因造成會員子女身故或傷殘,會員不享受第六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患病、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2、會員的未成年子女故意行為; 3、會員的未成年子女接受治療、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蛘呶醋襻t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4、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受意外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5、原子能或核能裝置爆炸、污染或輻射造成的傷害; 6、在下列期間遭受意外傷害以致身故、殘疾: ⑴戰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者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⑵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者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⑶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酗酒或者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影響期間; ⑷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從事潛水、跳傘、蹦極、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7、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各種欺騙行為的。 第八條 互助金的受領人 本計劃規定的互助金由會員本人領取。 第九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互助保障期限內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會員本人或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工會本計劃經辦人員必須在3日內通知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本人或其直系親屬通過會員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以下材料,以證明其傷害程度: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事故發生情況證明; 2、會員的會員證、身份證明和會員與其未成年子女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應提交戶籍管理機關的戶口注銷證明和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造成傷殘或者永久性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應在結束治療后,由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傷殘鑒定機構或者執法部門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程度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自遭受傷害之日起經過180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180天時的治療情況,確定其傷殘程度; 5、由會員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6、辦事處為證明事故真相和傷殘程度確定需要由會員、直系親屬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條 其它規定事項 1、自會員的未成年子女因遭遇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發生之日起,會員或其直系親屬必須在2年內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逾期辦事處不再受理會員提出的互助金申領要求。 2、本計劃所指的“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 3、對本計劃執行中有關內容發生爭議,由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專家委員會進行最終裁定。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201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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