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全面研究審議醫院的工作,包括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人事、財務機總務等工作。
2.討論制定醫院工作汁劃,按期布置、檢查、總結工作,并向領導機關匯報。
3.負責審議、指導、協調醫院有關事宜。
4.根據會議安排,檢查醫療、教學、人才培養和醫學科學研究工作計劃的擬定和貫徹執行,從而促進醫院的業務建設和發展,不斷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5.檢查和指導社區服務和預防保健、醫保工作。
6.帶領醫院職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醫德,改進醫療作風和工作作風,改善服務態度,督促檢查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7.根據國家人事制度,研究醫院工作人員的任免、獎懲、調動工作。
8.審議通過醫院年度工作計劃和年終工作總結:
9.審議修改完善醫院改革方案和技術經濟責任制合同。
10.研究審議醫院后勤工作,審查物資供應計劃,檢查督促財務收、開支,審查財務預決算,努力改善職工福利。
11.研究決定醫院重大的基建項目和設備購置合同及其它重大活動的實施。